公安部信访规定实施 重大疑难信访可开听证会
公安部昨天发布施行《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为充分保障群众的信访权益,公安信访首次建立了“三级终结制”,并规定重大、复杂、疑难的信访事项必要时可举行公开听证。
据介绍,《规定》是公安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《信访条例》而制定的一部部门法规,共7章47条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1995年1月11日公安部发布的《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》同时废止。外国人、无国籍人、外国组织向公安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,参照本《规定》处理。铁路、交通、民航、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的信访工作,参照本《规定》执行。...